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

(〒︿〒)原來.....



假如有一天,你發現了跟你一起生活了近40個年頭的人,
原來是最傷你的人,
可以無情無義,你會怎樣?
其實去年已經心死。
只是為了媽媽的旨意,我們才維繫在一起,
不好好珍惜機會,還能怪誰?
沒有那人亦不是我們的損失。
十多年前為了我大學的學業而忍氣吞聲,
十多年後你的女兒已經有點成就,
犯不著你再為此忍辱負重。
我們亦不需為此人掩飾其所作所為。
只希望大家能好好生活下去。
前面尚有很多路要去走的,
儘管路可能有點崎嶇難行,
但我們一定可以撐得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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